2026年下半年硕士(博士)研究生答辩相关工作通知
根据学校有关论文答辩的文件通知要求,结合我院研究生培养实际,现将2026年下半年研究生答辩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答辩对象
未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含结业且在可申请毕业年限内的学生)或未超过最长学位申请年限的学生。
二、工作安排
(一)论文预答辩
学院9月22日组织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预答辩。拟申请2026年下学期毕业的学生,准备10分钟左右的汇报PPT。学位(毕业)论文预答辩不通过的学生延迟半年毕业。
(二)毕业材料提交
学生将需提交的培养材料(包括学籍表、培养计划、中期考核表、开题报告、教学实践表、论文中期检查汇报表、成绩单等)从系统导出按要求打印经导师鉴定、签字后,于10月25日前以班级为单位交到毛研楼东307办公室张师老师处。逾期未交,不予受理,未交齐毕业材料者将不能申请毕业答辩。
(三)首次学术规范性审查申请(首次论文查重检测)
通过预答辩的毕业生,请于2026年10月7日中午11:00前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yjsc.xtu.edu.cn/index.html)提交首次学术规范性审查申请,并上传匿名版的学位论文(提交的学位论文要求略去“致谢”部分,并且在论文任何部分不得出现包含作者、学号及指导教师姓名的内容,攻读学位期间所获得的科研成果不标注完成人姓名,只标注本人为第几作者或第几参与人即可),导师系统审核,逾期系统将关闭。
导师审核选择“驳回”的截止时间为10月8日中午12:00(如在10月8日中午12:00后审核,仅可操作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审核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下午17:00。
未按时提交首次学术规范性审查申请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审查。
学院10月12日对论文进行首次学术规范性审查,并于10月14日前将检测结果和认定结果导入系统。学生如对查重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结果之日起3日内填写《湘潭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性审查复核表》,向学院提出复核。
认定学术规范性审查结果通过的学生方可提交学位申请。
(四)学位申请提交系统
首次学术规范性审查通过的学生于10月15日中午11:00之前登录研究生院系统提交学位申请,逾期延期毕业。10月19日下午17:00之前导师、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系统内对学位申请进行审核(导师审核选择驳回的截止时间为10月16日中午12:00)。学生须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或咨询学院,并确认。审核流通过完成后视为学生进入本学期正式答辩流程。若对不受理其学位申请的决定有异议,学生可填写《湘潭大学研究生学位复核申请表》,按程序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 校学位办”)提出学位复核。
学生登录系统查看学位申请受理情况或咨询学院,并确认。
再次申请学位的,论文答辩费由本人承担,论文匿名评审费用由学院承担。
(五)学位论文抽检
校学位办将所有博士学位申请人和部分硕士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送专家匿名评阅,硕士抽检名单届时由校学位办统一公布,未被抽中的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由学院进行匿名评阅。
博士学位论文将直接提取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的首次学术规范性审查匿名版学位论文。研究生院聘请3名相关学科、专业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校外专家评阅。评阅专家应对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对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是否达到相应学术水平或专业水平以及是否同意答辩给出评阅意见。3位评阅专家中有2位及以上专家不同意答辩,则此次评阅未通过;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不同意答辩,将再送2位专家进行复评,复评有1位及以上专家不同意答辩,则此次评阅未通过。未通过评阅的申请人不能参加当次学位答辩。
抽中的硕士学位论文将直接提取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的首次学术规范性审查匿名版学位论文。研究生院聘请2名相关学科、专业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专家评阅,2位评阅专家均不同意答辩,则此次评阅未通过;2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不同意答辩,将再送1位专家进行复评。如复评专家不同意答辩,则此次评阅未通过,申请人不能参加当次学位答辩。学位论文抽检不合格者,再次申请硕士学位时,学位论文须进行匿名评审。
其他通过首次学术规范性审查并同意进入答辩环节但未被学校抽中的学位论文由学院进行盲审。论文盲审版要求略去“致谢”部分,并且在论文任何部分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学号及指导教师姓名,攻读学位期间所获得的科研成果不标注完成人姓名,只标注本人为第几作者或第几参与人即可。
只申请毕业答辩学生不参与抽检。
(六)论文盲审
学院10月中旬组织学位论文盲审(学校抽检论文不需要学院再送审)。盲审学位论文将直接提取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的首次学术规范性审查匿名版学位论文,由学院组织两名专家对学位论文进行匿名评审。评审结果只有一个不同意参加答辩可加审一篇,加审结果仍为不同意参加答辩则延迟半年毕业;论文评阅结果有两个不同意答辩的学生直接延迟半年毕业。
只申请毕业答辩学生不参与盲审。
若评阅未通过,学生对学术评价结论有异议,可以填写《湘潭大学研究生学术复核申请表》按程序向校学位办提出学术复核。
(七)创新成果登记
拟申请2026年下学期毕业的学生,请于2026年11月5日之前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yjsc.xtu.edu.cn/index.html),进行创新成果登记,登记时需上传附件。创新成果登记后,将附件原件交毛研楼东307办公室赵茜老师处。
若创新成果认定未通过,且到达最长学位申请年限的,可以填写《湘潭大学研究生学术复核申请表》按程序向校学位办提出学术复核。
(八)答辩申请
通过学位论文盲审的学生于请于2026年11月9日中午11点前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yjsc.xtu.edu.cn/index.html)进行毕业与学位答辩、毕业申请、导师系统审核,过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若答辩申请未通过,学生对学术评价结论有异议,可以填写《湘潭大学研究生学术复核申请表》按程序向校学位办提出学术复核。
(九)论文答辩
学院预计11月12-22日组织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学生于11月22日前提交学位申请书(附带论文成果复印件)到毛研楼东307办公室,同时准备10分钟左右的汇报PPT。
(十)第二次学术规范性审查申请
答辩通过的学生在11月26日中午11点前进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第二次学术规范性审查及信息核对,并上传终版学位论文(包括完PDF版、完WORD版、摘要TXT版及匿名PDF版.(1)完整PDF版、完整WORD版:用于学位论文交存,论文封面信息(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导师姓名及数量、学科专业、研究方向)须与系统中信息核对处相关内容完全一致。原创声明页(本人签字、导师签字)扫描插入电子版论文中。(2)匿名PDF版:用于学位论文抽检,匿名版论文封面请直接于系统下载模板进行替换,要求不得出现反映作者、指导教师及学位授予单位信息的文字内容或水印(含英文封面、原创性声明、致谢页),攻读本学位期间成果仅标注第几完成人。(3)摘要TXT版:只需提交中文版摘要,无需关键词及英文版摘要,若论文为其他语种撰写,则为该语种版本。)。
第二次学术规范性审查申请导师审核选择“驳回”的截止时间为11月27日中午12:00,审核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下午17:00,逾期系统将关闭。未按时提交学术规范性审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学位论文检测。
若第二次学术规范性审查导师审核不通过,学生可以在收到结果3日内填写《湘潭大学研究生学术复核申请表》向学院提出学术复核。
硕士提交终版论文同版本的纸板论文2份(原创声明页本人签字、导师签字)毛研楼东307办公室,博士提交3份论文。
若研究生未提交终稿论文进行检测或检测不合格均认定为此次答辩不合格。
学生如对不授予其学位的行为不服的,可以填写《湘潭大学研究生学位复核申请表》按程序向校学位办提出学位复核。
湘潭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