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标准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5-12-01浏览次数:

一级学科代码名称:

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

制定单位:

马克思主义学院

授予学位类别层次:

法学博士学术学位

学位授予标准版本号:

2025

适用学生类型: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第一部分 学科简介

一、学科内涵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在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及其教育教学的实践和规律,其根本研究方法证唯物主义和历史物主义。在研究中调理论与实践、逻辑与历史、继承与创新、科学性与政治性的辩统一,坚持马克思主义优、科学精神和科学方法,不断增强马克思主义学术创造力,形成体现马克思主义立、观点、方法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促进马克思主义的当代发展,力提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社会影响力和国际影响力。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适应时代和实践发展的求,承担着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务和文化传创新的使命任务,同时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和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提学理支撑和人才支撑。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注重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整体性一体化研究,遵循学科建设规律、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规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规律和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加马克思主义各主要组成部分之间内在关系的研究,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科学发展观、习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内在关系的研究和把握,加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与马克思主义学科体系的联系和融力提高学科发展质量和水平。

二、学科基本情况

湘潭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设有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点、一级学科硕士点和博士科研流动2003年获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硕士学位授点,2006年获为全国第一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点,2018年获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学科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湖南省世界一流培育学科。在教育部第四学科评中获B+等级,第五轮学科评中为A等级。

本学科设有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毛泽东研究中心”、教育部与中党史研究联合共建的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国家文物与教育部联合设立的国家革命文物协同研究中心、湖南省首批社科重点实验室等研究机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湖南省高等学校“2011协同创新中心”、级高校专业特色智库“湖南省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与学习务中心”等高层次平台。

本学科建设有一由国家级人才领,教学科研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设有4个二级学科:马克思主义基本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第二部分 研究生培养过程要求

结合《马克思主义理论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通过规定的博士生课程学习、资格考试/中期考核、学术交流和科研训练等培养环节考核,完成论文开题、中期检查、预答辩等学位论文必要环节。具体详情见《马克思主义理论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25版)。

第三部分 博士学位授予标准

一、基本素质

1.学术素质

坚持守正创新,崇尚科学精神,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进行过系统的科学研究训练,具备一定的学术潜力;熟悉马列主义经典著作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重要文献以及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以学习、研究、传承马克思主义为己任,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理论成果进行学理阐释,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科学的决策咨询意见,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和办好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提供学理和人才支撑。

2.学术道德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深刻领会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科学性及其当代价值的认识基础上,树立起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坚持和捍卫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和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定正确的理论立场,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恪守学术规范,秉持学术良知,遵纪守法,潜心研究,严禁抄袭、剽窃、侵吞、改他人学术成果,严禁伪造或篡改数据、文献、注释,坚决杜绝一切学术不端问题和行为的发生。

二、基本知识

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产生的历史必性,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结,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马克思主义的价值目标,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特;掌握马克思主义发展的历史进程、历史经和发展规律;掌握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思及流;掌握中国现代历史和人民选马克思主义、选中国共产党、选社会主义道和选择改革开的历史进程;掌握党的奋斗大意义和历史经;掌握新时代十年革和历史成,以及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进中华民族伟大复的历史进程;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历史进程、基本规律和所形成理论成果的主要内容、历史位和指导意义;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成果习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掌握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理论与科学方法;掌握党的建设的基本理和方法理论,用习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铸魂;能够很好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立观点和方法,分析社会现实问题,总结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和指导实践过程中的经教训,懂得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到底是马克思主义行,中国化时代化马克思主义行。

博士生可根据所在学科,在基本知识和能力的要求上有所侧重。

三、基本能力

1.获取知识能力

坚持人民至上、坚持自信自立、坚持守正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坚持胸怀天下,弘扬马克思主义优良学风,把阅读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当作一种学习习惯和精神追求。注重开展调查研究,善于把握理论前沿问题,善于分析社会实践问题,努力掌握真实而丰富的第一手研究资料,及时了解并熟知本学科学术动态,深入进行学术思考;运用辩证思维和逻辑推理,认真探究知识的来源,有效获取专业知识和研究方法。

2.学术鉴别能力

对所研究的基本问题以及各种社会思潮有一定深度的理论评价和价值判断力。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中,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理论和实践问题;能够划清马克思主义同反马克思主义的界限,能够正确区分什么是必须坚持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什么是需要结合新的实践而加以丰富发展的观点,什么是需要破除的对马克思主义的教条式理解,什么是需要澄清的附加在马克思主义名下的错误观点。在一些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面前,能够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自己独到的学术见解。

3.科学研究能力

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研究方法,坚持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指导,具有较强的揭示理论与实践之间、相关理论之间,以及理论体系内部存在的矛盾,并善于将这些矛盾转化为研究问题的能力。能独立开展高水平研究,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能力、论文写作能力和独立完成课题研究的能力。在学期间,应在导师指导下相对独立地完成课题研究任务,撰写出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4.学术创新能力

熟悉本学科的最新研究动态,勇于并善于追求真理、揭示真理、笃行真理,能够在所从事的研究领域进行创新性思考、开展创新性研究并取得创新性成果;能够为构建以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指导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作出贡献;能够在牢牢掌握马克思主义话语主导权,不断增强21世纪马克思主义的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5.学术交流能力

能在本学科国内国际学术平台上,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所属各二级学科之间、在马克思主义学科体系其他学科之间、在哲学社会科学相关学科之间展开积极的学术交流,并在此过程中熟练表达自己的学术思想,展示自己的学术成果。善于与其他学者进行学术合作,注重在学术交流与合作中提高自身学术研究能力。

6.其他能力

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与学生沟通能力,与人合作、协同攻关能力等。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且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和进行学术交流。

四、学术规范性审查认定标准

学位论文学术规范性审查结果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

学位论文使用学校指定系统进行检测。学位(毕业)论文的学术规范性审查认定标准为“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对“文字总复制比”“去除引用文献复制比”不作具体要求。

(1)学位(毕业)论文“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在20%以下(含20%),必须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认定达到了毕业暨学位论文要求,才能进入下一流程。

(2)学位(毕业)论文“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在20%—30%之间(含30%),必须经学生本人申请,导师、学位点负责人签字同意,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认定达到了毕业暨学位论文要求,才能进入下一流程。

(3)学位(毕业)论文“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在30%—35%之间(含35%),不符合学位申请要求。但经学生本人申请,导师、学位点负责人签字同意,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认定达到了毕业论文要求,才能进入下一流程。

(4)学位(毕业)论文“去除本人文献复制比”在35%以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认定为不合格。

学生若对学术规范性审查认定的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结果3日内填写《湘潭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性审查复核申请表》向学院提出复核。

五、创新性成果认定标准

 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申请授予学位的创新性成果,须在其攻读本学位期间获得,且须以湘潭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对口支援六大马院导师除外)且学位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第一完成人(导师为一作,研究生为二作的,视同一作;共同一作只认可排名第一者)。发表学术论文和出版专著的创新成果以见刊(正式出版)为准。本学科博士研究生按期/延期申请学位须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1.公开发表 CSSCI 学术论文 1 (会议综述和书评除外);

2.大核心(与 CSSCI 重合的除外)或 CSSCI 展版上共发表学术论文2(会议综述和书评除外);

3.学术作(15字以上)并出版,作所在单位须为湘潭大学;

4.参加学术作撰写(5字以上)并出版,作所在单位须为湘潭大学,大核心(与 CSSCI 重合的除外)或 CSSCI 展版上发表学术论文1(会议综述和书评除外)。

(在CSCDSSCISCI 期刊上发表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按学校社科处规定认定)

博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可申请提前授予博士学位(提前期不超过1年),其创新性成果须在满足前款1.2.3.4.任意一项要求的基础上,增加1篇与学科相关的CSSCI期刊论文,且该生必须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不予认可。

六、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1.选题与综述的要求

选题应遵循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内在要求,处理好基础理论研究和现实问题研究的关系,体现学科属性与研究特色。选题必须围绕6个学科的研究领域,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面向实践实际,既体现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对现实问题的分析和评价,又体现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某些观点论证上的丰富或创新,以区别于哲学社会科学其他学科,有相对明确的学科边界。即便对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党建、国际等具体问题的研究,也应体现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风格和特色。

综述应体现出对该选题比较详尽的国内外研究成果的学术史梳理和状况分析,反映对已解决问题的程度和主要观点,不同观点的争鸣和理论阐释中存在的问题,本人已有的研究条件和所做的前期准备等。要从综述的写中确立问题意识和学术指向性,明确选题研究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明确拟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明确提出可能实现创新的论域或论点。

2.规范性要求

论文正文部分总字数不8万字。博士学位论文必须做到主题集中、鲜明;题目准确精练;结构层次清晰,逻辑严谨;引用资料翔实、可靠。

基本观点正确,论证充分、有力;文笔流畅,书写格式规范。合理使用引文,对已有学术成果的介绍、评论、注释,应力求客观、公允、准确。引文应以原始文献和第一手资料为原则。凡引用他人观点、方案、资料和数据等,无论是否发表,无论是纸质或电子文本,均应详加注释;凡转引文献资料,应如实说明。

3.成果创新性要求

博士学位论文应该有创意,其主要观点应有所创新,或论证与前人相比有所深化,或对实践问题有合理的对策建议,避免泛泛而谈“选题创新”或“填补空白”,或只谈“方法创新”而缺乏理论观点或学术论证上的新意。应避免低水平重复,反对粗制滥造,努力提升论文学术质量。

七、附则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湘潭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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