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会议室使用管理制度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25浏览次数:次

马克思主义学院会议室使用管理制度


一、学院会议室、学术报告厅、录播厅、研讨室、备课室等公用场地的使用管理,均按本制度执行。

二、会议室由学院办公室归口管理,明确管理责任人并公示。管理责任人负责管理钥匙、办理借用手续等相关事项。

三、申请使用会议室,申请人(单位)需提前一天到学院办公室办理借用手续,填写《会议室使用申请单》。经院领导审批后,学院办公室统一安排。

四、学院统一安排的会议活动,学院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会务工作。各教研室及外单位借用会议室的,会务工作由借用单位负责,学院办公室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五、使用单位要爱护会议室设施,保持室内卫生整洁。会后要及时清扫卫生,关闭空调、电器,桌椅归位,门窗关闭。如发现设备故障和公物损坏应及时告知学院办公室,人为损坏的照价赔款。

六、未经审批,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会议室,不得擅自挪用会议室多媒体设备和桌椅等物品。

学院办公室联系电话:5829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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