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0年寒假社会实践研修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9-12-26浏览次数:次
各高等学校: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扎实开展2020年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专项工作,进一步加大“师资攻坚”力度,使广大思政课教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修基地(湘潭大学)决定组织2020年寒假社会实践研修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修时间
2020年1月5日-11日,为期7天。
二、研修内容
1.聘请知名专家作专题报告。
2.分线路赴湘乡东山书院,韶山毛泽东同志故居、纪念馆,刘少奇纪念馆,彭德怀故居,湖南第一师范,橘子洲头,岳麓书院,秋收起义纪念馆,胡耀邦故居等实地参观考察。
3.开展关于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讨论交流活动。
4.其他方面的学习培训。
三、有关要求
1. 因地制宜,按需培训。在遵循中宣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做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参观考察活动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的基 础上,根据各省(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门的具体需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和考察方案,尽力满足培训考察对象的要求。
2. 符合规定,遵守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和教育部有关要求,厉行勤俭节约,不安排娱乐活动和日程外景点。活动期间学员不得擅自行动,特别是不能出入歌厅、酒吧、洗浴中心等娱乐场所,切实维护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良好形象。
3. 严格管理,务求实效。前来培训考察的教师,务必要根据基地工作人员的统筹安排,切实完成研修任务,最终达到研修的目的。参加社会实践研修活动的教师请勿带家属。
四、研修费用
培训费3850元/人(550元每人每天),含研修期间会议场地费、专家讲课费、现场教学交通费、门票费、讲解费、住宿费、伙食费,由学校财务开具培训费发票。培训期间对学员进行统一管理,集中住宿,统一用餐;学员从单位往返培训基地期间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回派出单位报销。
高校为单位于2019年12月31日前将相关费用以高校为单位转账至以下账号:
账户名:湘潭大学
账号:4300 1510 2630 5000 0286
开户行:建行湘潭湘大支行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周广:18073276886;蒋建军:15675207766。
六、其他事项
1.请参加活动的教师准确填写报名回执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回执见附件。请于12月31日将回执电子版发至8832725@qq.com,并命名为:**高校2020年寒假实践研修名单)。
2.本期研修班住宿统一安排。原则上两人住一间标间,如有需要单住,请在回执汇总表中注明。
3.关于转账:转账后,如有教师不能参训,请尽量单位内部协调其他人补缺。如确实无法补齐的,我基地按不超过报名总人数10%作退费处理。
4.同单位同时到达20人以上,安排接站,零散到达学员按交通指引自行到达酒店;离会日统计集中离开时间点,集中送站。
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修基地(湘潭大学)
(湘潭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代章)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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